| 1、制定鉴定计划 各级分校接到通知后,要尽快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本校年度鉴定工作计划,并将计划鉴定工种、人数报市(地)校,由市(地)校汇总后填写鉴定计划表,于三月底前报省校综合科。 2、报名 各级分校要大力宣传实施“双证制”的目的及重要意义,广泛动员学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要按当地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收取适当的培训鉴定费用,省校收取部分费用用于办理职业资格证书,市(地)分校可收取适当费用用于组织开展鉴定工作。报名时学员要填写《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分校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申报登记表》 3、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职业技能培训安排在4-6月进行,各分校按《考纲》要求,结合考前辅导,参照有关培训教材,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学员培训,并安排2-3到进行技能强化培训,通过教师动手示范,学员动手操作练习,使之熟练掌握基本技能。 4、组建考评小组 市(地)分校根据鉴定点情况,组建相应数量的考评鉴定小组,考评小组组长由市(地)分校考评员担任。 考前准备 各市(地)分校汇总全地区实际鉴定工作,参加鉴定人数,于5月底前报省校办公室,并领取考卷、评分标准及考前准备通知单。各分校要按考前准备通知单准备场地、设备、原材料等。 5、职业技能鉴定考核 鉴定工作由市(地)分校组织开展,6-7月进行鉴定考核,省校将组织人员参加部分鉴定工作。鉴定方式采取口试与现场操作相结合的方式。由考评小组对学员考核情况进行打分,并填写测评记录表。鉴定结束后,各市(地)分校将学员填写的《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申报表》,分校填写的《职业技能鉴定申报登记汇总表》,《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名单一览表》及考生试卷、考评员测评记录表、考场记录、学员照片(二寸一张)、市(地)分校撰写的鉴定分析报告于8月底前报省校综合科,同时交齐费用。 6、颁证及总结 省校将汇总鉴定工作情况,向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及中央校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做汇报,并办理证书。省校将对各级分校职业技能鉴定进行评估,工作业绩突出的分校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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